2021年6月1日,欧盟委员会(eu)向世贸组织(wto)提交了g/tbt/n/eu/803号通报,提议将间苯二酚(cas:108-46-3)列入svhc清单,公众咨询的时间为发布公告后的60天,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。
在2020年3月,间苯二酚就曾因其“内分泌干扰特性(第57(f)条-人类健康)”被echa列入第23批评议物质,而在2020年6月公布的svhc清单,因成员国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,所以没有将间苯二酚正式纳入svhc清单。此次就其内分泌干扰特性,间苯二酚再次成为svhc评议物质,并被提议于2021年第四季度作为第26批列入svhc清单。
物质名称 | cas号 | 加入原因 | 常见用途举例 |
间苯二酚 resorcinol | 108-46-3 | 内分泌干扰特性(第57(f)条-人类健康) | 用于生产橡胶混合物、树脂、涂料、胶粘剂和密封剂以及化妆品 |
希科建议:
svhc清单每年更新两次,随着svhc清单的不断更新,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。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,在物质列入svhc清单后六个月内,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。自2021年1月5日起,物品供应商需向echa提交物品中所含svhc的相关信息的scip通报。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,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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